第69章 变异人
  也是因为这个时间点,这附近的人太少了。
  所以刚才那一幕,也没什么人发现。
  陈靖加快速度追着,可那林高翰的速度居然也不慢。
  林高翰跑起来的时候,两条腿微微弯曲,向内形成了一个“o型”,很像内八字步。
  不知怎么的,陈靖感觉这样的步伐,跟某种动物很像。
  “林教授可是60多岁的人了,肩膀上扛了个人,居然还能跑这么快?我是认错人了吗?”
  陈靖开始怀疑那到底是不是林高翰。
  正常来讲,以林高翰那么大的年纪,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可是就打扮而言,也确确实实跟今天早上所看到的林高翰一模一样。
  顺着封阳大街向前走,约500米后,往左边是一条小路,可通往明江山公园。
  往右边是迎春路,陈靖的家也就是在迎春路13号。
  那个神秘男子扛着乔伊跑到岔路口的时候,稍微停了一下,然后做出决定就往左边跑了进去。
  陈靖发足狂奔,早就已经用上炼气模式了。
  在这个模式之下,他的速度已经是超越了世界级运动员的,可尽管如此,也依旧未能赶超那个神秘男子。
  由此可见,那神秘男子的速度完全不在他之下。
  明江山公园,也是一座烈士公园,是封闭型的,早上6点开门,夜晚5点关门。
  所以这会儿,里面基本没人。
  公园的外墙是一道铁栅栏,约莫两米高,栅栏上面缠满了爬山虎和牵牛花。花花绿绿。
  陈靖追到里面的时候,只见那个神秘男子快步一冲,双脚在栅栏上轻轻一踩,接着一个弹跳就跃进去了。
  这般的身手敏捷,也是世所罕见,关键是他肩膀上还扛着一个人。
  乔伊虽然身材苗条,但应该也有90斤上下。
  神秘男子能够做到这种程度,陈靖是自认不如的。
  “难道也是个炼气者?”
  嗡~
  眼前准确率出现——【准确率0%】!
  看到这个结果,陈靖眼中闪过一抹疑色,同时也松了一口气。
  不是炼气者就好,就他目前阶段而言,如果真碰上个炼气者,还挺麻烦的。
  只是,既然这个人不是炼气者,那又是凭什么能够身手矫捷到这种程度的?
  “这个人……不会真是林教授吧?”他在心中不敢置信地又一次发问。
  反正按他所想,是不太相信老态龙钟的林教授有这般敏捷的身手。
  可很快,眼前的准确率给了他一个惊讶不及的结果——【准确率100%】!
  “什么?真是林教授?”
  这个结果,陈靖不敢相信,也很难想象。
  那么大年纪的林教授,又不是炼气者,他是怎么做到这种程度的?
  用准确率判断出这两个结果之后,忽然之间陈靖莫名感觉到有点头疼。
  头皮之下好像有千万根针在扎刺一样。
  “怎么回事?”
  他抱住脑袋,疼了足有十来秒,扎刺感才逐渐消失。
  他不清楚这是什么原因,也来不及去考虑是什么原因。紧随其后的,也步伐加快,接近铁栅栏的时候,三步一跳,一个筋斗就从栅栏上翻了过去。
  轻盈落地,连滚数圈,然后迅速藏身于一旁的草丛里。
  此时,林教授就在前面十五米左右的样子,似乎隐约听到了动静,也就摘了墨镜回过头来朝后面看了看。
  辛亏陈靖躲得及时,倒也没有让他发现。
  只是林教授回头观望的这会儿,陈靖惊骇地发现,林教授的眼睛竟然微微地亮着一种半透明的橙光。
  但他也没敢多看,就将头缩下来了。
  而林教授这会儿也不知道为什么,脑袋摇晃着,目光在到处乱看。
  转来转去。
  很惊讶的样子。
  正常人的眼睛,在黑夜里是看不见东西的。
  可林高翰忽然发现自己的眼睛,此时不但能够看清一切,甚至连树木、草叶的颜色都能看到。
  褐色的树皮,青色的树叶,嫩绿的野草,暗黄的泥土,灰白的地砖……
  这一切,看着就跟白天一样。
  林高翰很清楚眼睛能不能在黑夜里视物,主要是取决于眼中的感光细胞。
  人类眼睛里的感光细胞很弱,黑暗到达一定程度,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而在大自然里,比如鳄鱼、猫、壁虎、花豹等等生物,它们的眼睛感光细胞就很强大,也正是这种特点,才赋予了它们“暗夜袭杀”的天赋能力。
  林高翰感受着,也猜测着,至此,也大概可以猜到自己被偷偷植入的那个基因是什么东西了。
  今天傍晚的时候,他经过一个路边垃圾桶,当看到那上面飞来飞去的蚊子,他意外发现自己竟然有一种想去品尝一下的感觉。
  而且他越去看那些蚊子,那种想品尝的感觉也就越强烈。
  这当时吓到了他,也导致从傍晚之后,他都会刻意地远远避开有垃圾桶的地方。
  对蚊子有特殊嗜好。
  黑夜里能够看到一切。
  眼睛竖瞳,几乎形成了一条线。
  这些特征整合起来,所能匹配的动物基因,也就屈指可数了,最相近的,便是壁虎。
  “啊~~~”
  林高翰想到这里,怒不可遏地吼叫了一声。
  他眼睛虽然能够看到一切,但只要超过5米也就不甚看得清楚了。视觉距离很有限。
  “该死的戴新良,该死的混账!”
  林高翰扛着乔伊继续走,爬上了山,进了枫叶林,在一个凉亭里,他把乔伊放下了。
  然后,他摘下了乔伊身上的小包,从里面摸出了她的手机。
  利用乔伊的指纹,轻松打开了手机锁,接着,他就用乔伊的手机打起了戴新良的电话。
  “该死的东西,你不接我的电话,总会接她的电话吧?”
  林高翰嗓音沙哑地自言自语,说话之间,他忽然扭过头张开嘴巴,就将一只飞在空中的吸血蚊子给吸进了嘴里。
  这个动作是无意识的,就像是自然的条件反射。
  蚊子吃进去后,一种难以言喻的美味感觉忽然在他心中蔓延开来。
  今天早上,他在陈记餐馆吃面,原本那面应该是很好吃的,可是吃在他的嘴里却味同嚼蜡,很不合胃口。
  也直到此时,他终于又尝到了什么叫美味了。
  他激动地浑身一颤,眼珠子也忍不住地四下转动,接着他又是张开嘴,向右边一吸,又吞进了一只蚊子。
  美味的感觉在口腔里扩散,他很享受。
  但,他也很快意识到自己是个人,不是壁虎,怎能吃这些东西?
  咬住牙,他闭着眼,强行忍着。
  而乔伊的手机里,这会儿嘟地一声,电话接通了。
  一个男人的声音,很喜悦地传来:“乔伊,你终于肯打我电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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