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改变
  9月5日,周二。
  中午,孙全骑车来到唐唐酸菜鱼。
  进门时,没看见唐欣,却看见一名三十来岁的女人腰间系着围裙,忙前忙后,给客人上菜。
  他进门时,女人露出一抹腼腆的笑容,上前询问:“帅哥!吃饭吗?”
  孙全瞥了眼吧台里面坐着一动不动的唐唐,微微点头,“嗯,我在这里包餐的,唐欣呢?你是新来的?”
  女人:“对!我今天第一天上班,唐欣?哦,你是说老板娘妹妹是吧?今天学校里军训,中午不知道会不会过来。”
  “军训?”
  孙全怔了怔,“行!你去跟你们老板说一声,给我来一份麻婆豆腐就好!”
  女人:“嗯,好的!”
  女人对孙全笑了笑,转身去了厨房。
  军训……
  孙全坐下的时候,心里还在想着这事。
  ……
  傍晚,当他骑车再次来到唐唐酸菜鱼的时候,终于看见唐欣。
  蓝色牛仔短裤、白色t恤衫,脚上踩着一双纯白色的运动板鞋,越发显得肤色极白,孙全进门时,她和那个三十来岁的女人,正在大厅里忙活,三十来岁的女人在收拾桌上的碗筷,唐欣在给客人上菜。
  大概是眼角的余光瞥见有人进门,唐欣扭头望过来,看见是孙全,她展颜一笑,抬手打了个招呼:“嗨!全哥!今天想吃什么?”
  “一份青椒肉丝吧!”
  孙全眼里蕴含着笑意,随口回答。
  “嗳!好的!”
  唐欣进了厨房。
  几分钟后,她端着一份刚刚出锅的青椒肉丝来到孙全这儿,将菜放下的时候,她笑吟吟地问:“全哥!你平时都喝酒,今天不来两瓶啤酒庆祝一下?”
  孙全眉梢微扬,有点不解,“今天和平时有什么不同吗?庆祝什么?”
  “庆祝你连续两天都新书榜第一呀!这么高兴的事,你不觉得应该庆祝一下吗?”
  唐欣眼睛亮晶晶的,眉眼皆笑。
  孙全呵呵轻笑,摆手,“这有什么好庆祝的?我上个星期也经常拿第一啊!两瓶啤酒就算了,给我来两碗米饭庆祝一下吧!”
  “啊?两碗米饭?”
  唐欣有点无语。
  孙全呵呵笑着,看着她今天晒得有点红的脸颊,“军训辛苦吧?你看你脸都晒红了,你姐没给你准备防晒霜吗?”
  唐欣下意识摸了下脸,似乎有点羞涩,脸颊更红了,“没有!我正准备一会儿去买一瓶!”
  孙全点点头,并没有恬着脸说“我送你一瓶!”。
  还是那句话,他欣赏唐欣的美丽,但他对她并没有非分之想。
  “嗯,快去给我盛两碗饭来!”
  “嗳!好的,你稍等!”
  唐欣脚步轻快地去了,孙全又盯着她的背影看。
  忽然,他感觉吧台里的唐唐好像在盯着他,他心头一跳,下意识扭头望去,正好与唐唐冷冷的目光对上。
  这一刻,空气都仿佛有点凝固,孙全曾以为自己的脸皮早就练出来了,但此时此刻,他还是觉得有点尴尬。
  为了将这份尴尬降低,他不动声色地收回目光,低头拿筷子夹了点青椒肉丝放进嘴里,然后又夹一筷子。
  若无其事的样子,令吧台里的唐唐冷哼一声,翻了个白眼。
  当然,因为距离的关系,她的冷哼,孙全并没有听见。
  此时孙全心里觉得有点可惜,他平日码字的生活很枯燥,最近最大的乐趣,就是来这里吃饭的时候,多看唐欣几眼,养养眼。
  但今天被唐唐盯上了,以后估计就会一直盯着他,就像有人说“吃肉不吃蒜,香味少一半”一样,他吃饭的乐趣顿时就有减了一半的感觉。
  人生太无趣了!
  ……
  一周时间,《我十项全能》一直占据起点新人新书榜的榜首,像长了根似的,钉在榜首位置,一动不动。
  动的,仅有这本书的潜力值,与日俱增,与第二名《华东之虎》拉开的距离越来越大。
  刚开始,孙全有点意外《华东之虎》这星期怎么不飞了?
  连续几天过去,见《华东之虎》还是老老实实地待在第二的位置上,他心里松了口气,心里的成就感油然而生。
  他终于坐稳新书榜冠军的位子。
  前世扑街十几年,他从未获得过这样的荣誉,做冠军的感觉确实很棒。
  美中不足的是——他见到唐欣的次数越来越少了。
  中午几乎都看不见,最近就连晚上,有时候也看不见唐欣的身影。
  于是,他收敛心思,将更多的精力投注在自己的新书上。
  最近他码字的速度比这本书刚开的时候,慢了不少。
  不是他偷懒了,而是随着这本书的字数越来越多,剧情和他上辈子写的那个版本,偏差已经越来越大,刚开始只是偏了一点点,然后又是一点点……
  时至今日,日积月累的那一点点偏差,已经相当大了。
  因此,他每天开工码字之前,需要酝酿和构思的时间越来越多,文中的一些小剧情,已经需要他重新构思。
  他能确保的,只是这本书的主线剧情,与上辈子写的那个版本保持一致。
  最近他写一章稿子,大概需要一个半到两个小时。
  上午大概能写一章,下午写两章,晚上写两到三章。
  每天就像拉磨的驴,被一根无形的绳索栓在电脑前面,一天努力下来,也就写个五六章。
  偶尔状态的不好的时候,连五章都写不出来。
  这令他有点焦虑,因为写网文的想赚钱,每天的码字量太重要了,码字量上不去,想赚钱太难了。
  他开始尝试给这本书列细纲,将心目中的大纲拆解成很详细的细纲,列在电脑文档中。
  细到给每一个章节标注时间、人物和事件。
  上辈子他扑街十几年,大纲偶尔列过,非常粗劣的大纲,至于细纲,他是从未列过的。
  但他听说过有几个高产量的触手怪,就喜欢列非常详细的细纲,其中有一个喜欢旅游、喜欢美食、喜欢拍抖音的家伙,每天稳定日常一万五千字左右,令人发指的是那家伙每天晚上都不用码字,因为那一万五千多字,那家伙白天就干完了。
  孙全看过一次那家伙的细纲,看完之后,他觉得那家伙是个变态!
  因为那家伙不仅做了非常详细的细纲,而且还将细纲制成了表格。
  而现在,为了提高自己的码字效率,孙全开始学那个变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