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荡九十年代娱乐圈[重生] 第9节
  谢云起听了伙计的回答倒是有些兴趣:“歌手和乐队的水平怎么样?”
  伙计笑着回答:“那自然是不差的,前两年在这个比赛里得了第一的森林乐队人家现在已经是盛宏唱片力捧的乐队了,现在不知道多少人喜欢呢。森林乐队原先就是在我们酒吧驻唱的乐队,对了,今晚上我们老板还邀请了他们做开场嘉宾呢。”
  伙计对自家酒吧能出这么个名人那是如数家珍,与有荣焉。
  唐志森给了伙计小费,伙计坦然的收下,在国内给小费的是少数,可是在不眠夜他也是见惯了大场面的,知道一些国外的客人有给小费的习惯,看这两位就算不是外国人那也是外国回来的,刚才那位文化的气质不凡,给小费的这位也不是小人物。
  于是伙计放下酒,道了谢热情的道:“两位慢慢看,有事招呼。”有钱不赚,是傻瓜,然后才离开。
  谢云起举起酒杯喝了一口,而正是这个姿势,让站在观众区旁边的殷如楚刚好看见,潇洒帅气,不羁中带着禁欲的侧影:“极品,真是极品,艺术真是艺术,在着嘈杂的酒吧居然还有这么唯美的人。”
  秦晋看着殷如楚还站在一旁发呆:“干啥呢?还在这里发呆,赶紧的后台准备去,你的签帮你抽了,第三个商场。”
  对了,现在去指不定还能在后台遇见森林乐队的人,还得赶紧找人要签名呢,于是殷如楚也顾不得什么美男子了,往后台准备要签名去。
  看着殷如楚走的方向,秦晋真是败给这姑奶奶了:“回来,方向走反了。”
  ……
  此时,全场灯光聚焦,嘈杂的酒吧突然引来了短暂的安静,因为森林乐队上场了。
  谢云起往台上看了看,对唐志森说道:“现在国内文娱经济发展确实很快,回来前我有预估,但是今天看来却似乎超出我的想象。”
  “看来你对国内形势的发展没有预判错误,云起看来你又一次做了正确的决策,来干一杯。”
  杯子和杯子之间碰撞出清脆的响声:“这是大势所趋,未来的三十年里国内必定飞速发展,不趁着现在一切方兴未艾之前建立我们的帝国,积累我们的原始资本,等到国内一切发展成熟,哪里还有我们的一席之地。”
  “总之我是服了你了,你就是天生的商人,对商业的嗅觉真是天生的敏锐,现在看,我当初的犹豫还真是不应该,没想到国内发展速度远超我们预计。”
  “是啊,不过现在也不晚。”谢云起靠在沙发上,气度闲适不失优雅。
  “这还多亏你力排众议决定回国发展,来云起,就凭这个我得再敬你一杯。”
  ……
  作者有话要说:
  男主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了,该不会有人还能押错男主吧,哈哈哈。
  对了,上一章黄兴华的那首原创歌曲《我》歌词真的是本作者原创的,百度不到的哦,之后文章里面出现的黄兴华写的歌就都是我原创的了,黄兴华这个人是杜撰的,他的歌也是杜撰的。
  其他大家耳熟能详的那些歌手和他们的歌曲的名字我都在文中进行了备注。□□十年代真的是辉煌的年代,很多歌到今天听来都很好听,有些旋律一点也不过时,我文中选的那几首歌大家有兴趣都可以去听一听,个人觉得还是蛮不错的,当然这是非常主观的感受。
  最后还是希望大家多多收藏、评论,真人感激不尽~~~
  第13章 我这该死的魅力
  台上,森林乐队狂野不羁,自由奔放的演唱,台下年轻人跟着他们、跟着节奏一起摇摆尽情释放和宣泄内心的狂躁,压抑已久的年代,人们对摇滚乐里带来的自由、不受束缚是那么向往。
  因此这个年代的人就更能理解摇滚精神,爱上摇滚音乐,摇滚音乐给这个沉闷已久的时代带来了不一样的世界。
  摇滚音乐让人们找到了宣泄的出口,在音乐里尽情的释放自己的理想、压抑、情绪,这个时代是摇滚乐的巅峰时代,是偶然也有必然。
  偷偷站在后台,看着台上的森林乐队表演的殷如楚如此想着,时代造就了摇滚音乐的带来的颠覆,也是这群摇滚歌手和更多有着坚持不懈理想的人造就了这个时代。
  一首歌下来,气氛已经被推向高潮,但今天毕竟不是森林乐队的主场,他们不过受邀来做开幕表演,一首歌唱完,森林乐队致谢后便下了台。
  殷如楚沉浸在刚才森林乐队演唱的音乐带来的震撼中,森林乐队不愧是华语乐坛摇滚乐祖宗级别的人物。殷如楚在左手摊开,右手食指和中指在左手掌上做了个跪拜的手势,这是她给予大神最高的膜拜。
  要说这个比赛就是刺激,森林乐队下台后,第一位参赛者直接上台,中间连主持人串词都没有,每个参赛者上台简单的自我介绍后就开始演唱自己的曲目,而今天第一位上台殷如楚认识:许晓山。
  没想到没有成名的许晓山现在这么青涩,九十年代红遍大江南北的外形兼具实力的歌手许晓山,几十年后那可是各个唱歌比赛型综艺争相想要邀请来做评委的前辈。
  可惜也就某综艺据说凭借些私人关系,才请到了许晓山。想起许晓山在某综艺里的犀利点评,以及他作为评委被邀请上台演唱的惊艳一曲,正因为那一曲,他年轻时的视频在各大视频流传出来。
  没想到年轻时的许老师那么帅,声音干净阳光,人也长得正气,给人一种他就是新时代的好青年的感觉。
  不才,殷如楚那时候也在视频网站上看了很多许晓山的视频,主要是人帅。没想到现在她居然见到活生生的许老师在自己面前,许老师年轻的时候很可爱嘛。
  看看这在台上唱歌这青涩的动作,歌声虽然动听,却带着微微的紧张的颤音,跟几十年后在某综艺上骂人的模样简直是反差萌到极致。
  殷如楚在台下忍不住喊了句:“许老师,加油!”
  台上的许晓山在喧闹的环境下,居然听到了殷如楚的这句话,看了看台下,殷如楚站在右边的后台方向,殷如楚做着加油的动作,此时许晓山原本有些紧张的心渐渐平复,开始了第二段演唱。
  许晓山演唱结束,今天他唱的这首歌是他的拿手的风格,歌曲明亮,要传达的也是年轻人对未来的美好想象,许晓山他一定是能代表主旋律的一个歌手,也是最适合出现在正式场合里的歌手。
  第二个上台的还是一个熟人,今晚注定是个神仙打架的舞台,第二个上台的居然是邹萍,这位以高亢的嗓音著称的女歌手,演唱了许许多多难度系数极高的音乐,真是首首都是经典,还流传几十年,到几十年后ktv里面排名前十的热门歌里也总是有一首邹萍的歌。
  九十年代的邹萍那是叱咤风云的歌坛一姐,标准的名族高音唱腔,让她成为每年春晚的常驻人口,别的歌手演员明星参加春晚那叫受邀,而邹萍参加春晚那叫回家,因为她一直在,总是在。
  自己现在居然和这些传说中的人物同台演唱,想一想这次比赛赢了血赚,输了不亏啊,神仙打架才配形容今晚上的阵容,殷如楚不由得想四舍五入,自己也算是这神仙中的一员了。
  台下的唐志森听完许晓山和邹萍的演唱,对旁边的谢云起道:“云起,这第一位和第二位出场的唱得都还不错啊,没想到这小小的酒吧倒是藏龙卧虎。”
  谢云起道:“我想我们也可以从这方面着手挖掘一些可塑的人才。”
  唐志森举起酒杯,果然,他和谢云起老默契了:“咱们又想到一起去了。”
  邹萍结束表演下台后,终于轮到殷如楚,虽然今天都是大神级别对手,但是殷如楚根本没在怕的,毕竟她一个手握金手指的天选之子,对这种场面:小意思。
  殷如楚抬头挺胸,上了台握着话筒:“大家好,我是殷如楚,今天带来的曲目是《最后一夜》。”这首歌当然不可能中规中矩按照原曲演唱。
  殷如楚同样做了进行了改编,并且黄兴华也参与到了这首歌的改编中还是他强烈要求的,大有殷如楚不让他加入他就急那种,结果证明黄兴华真的是个牛人。
  只听音乐声响起,殷如楚开口唱到:
  踩不完恼人舞步
  喝不尽醉人醇酒
  良夜有谁为我留
  耳边语轻柔
  走不完红男绿女
  看不尽人海沉浮
  往事有谁为我数
  空对华灯愁
  ……
  《最后一夜·蔡琴·1984》
  原曲幽怨黯然,殷如楚和黄兴华两人几经修改,将整首歌风格改编得节奏明快,似百乐门的舞女游戏人间,再加上殷如楚身影沙沙的,缥缈的演绎,将一个舞女看尽人世繁华,游戏人间的形象用一首歌表现得活灵活现。
  此时的谢云起看着台上的殷如楚,黑色碎花连衣裙包裹着女人凹凸有致的身材,一头波浪的大长发,五官明艳动人,眼神魅惑,声音勾人。
  饶是谢云起见惯各种中外美人,眼前也不由一亮,但也只是一瞬,谢云起眼底恢复了平静。
  殷如楚今天这身装备自然是有备而来,这个时代的裙子大多为宽松款,但是殷如楚嫌弃均码的衣服大得像麻袋,让万能的小舒给自己的改成了修身款。
  更没想到的是这个年代已经可以烫发,在小舒的推荐下去了一家据说托尼老师手艺不错的理发店,事实上托尼老师就是拿着推子给人推平头的师傅,在她的要求下,理发店的师傅给她烫了个一次性大波浪,还好效果不错。
  为配合今天这首歌的曲风,殷如楚今天给自己化了个烟熏妆,再加上姨妈红的口红,殷如楚觉得自己就是风尘又妖艳的歌姬本姬。
  如果前面的许晓山、邹萍代表的是主旋律,之后出场的小邓丽君代表的是九十年代通俗歌曲的大流行趋势清纯清新,那么现在的殷如楚代表的就是这个时代的非主流,清纯甜美什么的殷如楚浑身上下就更挨不上边。
  可是今天这场比赛的观众本来就是接受新鲜事物最快的群体,殷如楚的和之前完全不同的风格,加上靓丽的外表,让她依然获得了热烈的掌声,不少的支持。
  殷如楚的歌声和外表一样无疑是具有攻击性的,一眼就抓住人的眼球,像是要吸取人的精魄,为她颠,为她狂。
  “没想到国内也有这样风格的歌手,真是不容小觑啊。”唐志森同样被殷如楚的表现震惊,即使星宇也没有殷如楚这种风格的歌手,实力和外貌如此切合,难得一见的好苗子。
  谢云起用他特有的低沉冷淡的声音道:“现在整个乐坛流行歌曲的趋势却和她这种风格是两个极端,听众似乎对这种攻击力强的的歌以及歌手没有接受力。”
  “那你是不看好这位殷小姐喽?”
  “不过星宇要做的就是引领这种趋势,观众的喜好是可以被左右的。”
  两人虽说是来放松,聊着聊着却还是聊起了工作,尤其今晚遇见这么多好歌手。唐志森想到的,谢云起自然也想到了。
  台上,殷如楚一曲已经结束,鞠躬致谢,看着台下疯狂为自己鼓掌的听众,殷如楚臭不要脸的想:我这该死的魅力啊。
  殷如楚谢幕,而谢云起此时起身拿起刚才脱掉的西装外套放在手腕上:“走吧。”
  唐志森还没过瘾,哪知谢云起却突然要离开了,问道道:“这就走了,不再看一下了,兴许还有更好的好苗子呢。”
  谢云起没说话,自顾的走出了酒吧,好苗子不是那么容易遇见的,能遇见一颗已是不易。
  这一晚,上台的总共十组选手,其中有四支乐队,六个歌手,全部演唱结束后,获得票数在前六名的人将参加明晚的决赛,评委很简单,是现场发放100张票给到场的听众,这100人进行现场投票,简直刺激,当然也是为了杜绝黑幕。
  不出意外,殷如楚,许晓山,邹萍都获得了明晚决赛的资格,果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安阳区小邓丽君没能得到明晚决赛的资格。
  后台,秦晋眉开眼笑的和邓建国、张江寒暄。
  邓建国说:“秦老兄今年不错啊,找到好苗子了。”
  秦晋回:“呵呵呵,哪里哪里,邓老弟今年还是雄风依旧不减,你们的邹萍不也进了决赛。”嘴上很谦虚,表情却很嘚瑟。
  张江:“明晚上在我们新世纪来,两位老兄也一定要到场。”话藏机锋,意思决赛举办权在我手里。
  秦晋:“那是一定,万一我们宋河今年还在老弟你的新世界夺冠了呢。”
  张江:梦想总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呵呵。
  三人刀光剑影,你来我往,不相上下。
  而殷如楚凭借自己的不要脸,已经要到了许晓山和邹萍的签名,当看着长相妍丽的殷如楚一脸崇拜的看着自己,许晓山和邹萍表示:这谁顶得住啊。
  虽然不知道这姑娘为什么找自己要签名还强烈要求合照,但是被人喜欢尤其还是同行喜欢,此时都还是新人的许晓山和邹萍太年轻,还不知道某人的无耻,单纯的以为殷如楚只是喜欢自己的歌,于是感动的大笔一挥,给殷如楚签了十份签名。
  殷如楚抱着两人笑得无耻:虽然森林乐队的签名没要到,但是有许晓山和邹萍的签名也是血赚,这签名以后随着两人越来越好可是会增值的,跟古董一样的,她现在还有20份古董,哈哈哈……
  作者有话要说:
  开一次文受一次打击,哦,这糟糕的数据。
  没事,遇见什么困难都要战胜,奥利给。
  最近卡文,三天写不出一章,我在尽力,为爱发电太难了,但是我会尽力。
  所以还是那句话,希望大家看了收藏,评论,感谢感谢~~~
  第14章 昨日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