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走出故乡
  吉萨常年炎热,小镇外更是时常刮起炎热的风,即使是这样的环境,南北线上也总是有冒险者和商人,这两类人倒是很好区分:从载具马匹到装备衣着一目了然。
  商人希望通过华丽的马车展现自己的实力,浮夸的贵族都喜欢这类商人,而打劫的强盗都会好好掂量自己的实力;冒险者却是一副潇洒的姿态,世界上富有的冒险者只是少数,而那些强大的浪客往往都是穷鬼,所以强盗很少去惹他们的麻烦。
  泰斯和博肯列载着粮草运往北境,两人的样子看起来就有些不伦不类。商会的钱币“标识”已经被撕掉,运粮草的精致车厢变成了四轮板车,两个人换上了灵活的皮革衣物,腰上挂着长刀,两人看起来都是干练的冒险家打扮,一匹瘦弱的骆驼牵着板车,一路晃荡着朝着北方前行。
  ……
  “我说泰斯,那么好的东西为啥都卖了?”
  博肯列坐在货物上方,原本新作的木箱子都换成了破破烂烂的旧箱子,路上颠簸起来还会发出难听的声响,几张野狼皮盖在箱子上,硬制皮毛让人坐着并不舒服。
  “这是他们的建议,你看我们这一路不是没人来打扰。”
  这匹换来的骆驼十分瘦弱,完全无法驮着人拉货,泰斯只好和骆驼并行走着,甚至某些时候,他还要泼点水到它身上,甚至在难爬的上坡拉拽这个懒鬼骆驼。
  “我还是觉得你被骗了,那换来的骆驼根本不值这点钱。”
  博肯列家里养了不少骆驼,他一眼就看出这骆驼不值得这个价钱,不过拗不过泰斯。在博肯列看来,他们至少花了两倍的价格,这一路上遭受的幸苦差不多也是两倍。
  泰斯看着身旁的懒家伙,只能叹了口气。吉萨镇的店主都是老熟人,商会的东西也都是不错的家伙,两人拆卖完马车和骆驼后留下了不少钱,原本博肯列还幻想着去北方的城市享受一番,不过在选骆驼的路上却被人赖上了。
  富人区的骆驼都是高大健康,要选一些不被人注意的老骆驼只能去贫民区。这里鱼龙混杂,携带巨款的泰斯二人很快就被人盯上,一位牵着骆驼的老头故意撞上了博肯列,老头的孩子大声招呼着穷人围观,老头绘声绘色地表演无辜,贫民区的围观者拦住了泰斯,让他们给予补偿。
  博肯列一开始还想着找守卫摆平他们,泰斯发现那老头的孩子已经失去了一条腿,反而提出买下骆驼作为赔偿,这件事也就因为泰斯的善良没有发展成打斗。
  原本博肯列还以为自己看走了眼,这瘦弱的骆驼出发的时候展现出异常的体力,拖着板车驮不到半日就走出了吉萨的范围,不过在它跨出小镇范围的那一刻,这匹瘦弱的骆驼马上现出原形,立刻倒在地上一动不动,无论泰斯如何鞭打这骆驼,它都不曾挪挪屁股。
  “我们已经到这了,再回去又要花一天的时间。而且这骆驼这么瘦,我看连野兽都不愿意吃了它。”
  “还不是因为你太弱了,打不过路上的强盗。”
  博肯列玩笑般说道。不过他也明白就算遇到普通的强盗,敌人的数量多起来,他和泰斯也没办法带着货物全身而退,更别说如果遇到“名人”之类的头子,那样的话,他们只能立刻投降。
  泰斯沉默了一会,缓缓开口道:“我最近感觉自己好像变强了一些。”
  “什么?”博肯列转过身子,仔细看了看泰斯的胳膊。
  “没觉得你长了几块肉,要不我们俩打一场?”
  博肯列说着就跳下了板车,赤手空拳跑到了骆驼旁。
  “行啊。”泰斯拉了拉缰绳,拍了拍骆驼的脖子,示意它停下来休息。
  ……
  两人走到数十步外,这里地势平坦全是沙地,用脚画了一圈五十步的范围作为界限,两人回到圆圈面对面,举着拳头摆好架势。
  “老规矩。三,二,一。”
  博肯列喊完“一”,立刻握拳冲向泰斯,泰斯的动作慢了一拍,但也及时冲了出去。两人跑起来的时候尘土飞扬,一旁休息的骆驼也被脚步惊扰,瞪大了眼睛看着突然打起来的两位主人。
  两人都是守卫出身,没了武器之后拳头就是唯一的工具,拳头的招式都是同一位教官交的,所以奔跑的距离和速度决定了第一击的力量。在这个距离下,多跑一段距离,手中的拳头打得就越狠,而徒手战斗中,主动进攻的一方绝对能更有优势。
  “我赢定了,”博肯列敢笃定是自己先出手,再加上博肯列原本就要高出泰斯一头,进入肉搏战后力量的优势将被无限放大。虽然说博肯列的技巧都不如泰斯,但现在的他们都已经出发了大半天,两人都没有多少精力周旋起来,角力加上打击是制胜关键。
  两人距离不超过五步时,博肯列已经开始蓄力,脚下垫步弹出半个身体,身体已经摆好角度不留给泰斯闪躲的可能,再加上冲刺的距离是泰斯的两倍。虽然这一拳下去,泰斯至少得休息一会,不过已经在势头上的博肯列并不想放水,拳在弦上一触即发。
  在五步的时候,泰斯也立刻做出应对,与博肯列相反的战术是,泰斯立刻停住了势头,原地将拳头挥了出去。
  “直拳?这个距离的直拳打出去就没了力量吧?”
  正和博肯列想的那样,这一拳打得太快,还没有等博肯列身体飞近他的拳头,五步的距离让泰斯连博肯列的衣服都没有摸到。泰斯一拳下去什么都没有打中,但正好将整个脸暴露在外,他出拳的手已经无法收回来,而只剩下一只手是绝无可能挡下博肯列的这击重击。
  “不好,”博肯列也没预料泰斯竟然发挥如此失常,这一拳下去要是打到脸上可会出人命的,他半个身子悬在空中,整个手臂已经伸直,向前的力量是没办法收回来了,博肯列只能控制肩膀让拳头打偏一些。
  预料之外的事情发生了,泰斯张开手指,手指中弹出数个黄色小球。博肯列的手臂被小球击中,狠狠地甩向外侧,他势在必得的第一击已经落空。剩下小球撞在博肯列的脸上,直接炸开散成一堆黄沙,失去了视野的博肯列也没办法挥出第二拳,而泰斯将他的动作看得一清二楚,弯腰躲过博肯列胡乱的第二波攻击,用一技朴实无华的左勾拳打在了博肯列胸前,吃了这一击后,被黄沙糊脸的博肯列立刻举手投降。
  “不打了,我认输,你哪学来的这个招数?”
  无法睁眼的博肯列一边用手擦着脸,一边问道。
  “我不知道,好像是昨天,叫你们跑掉之后我就会了。”
  泰斯扶着博肯列回到骆驼旁,拿下水袋洗掉粘在他脸上的沙土。
  “不过这也没什么大用,这沙球除了打着有点痛,可能还不如路边捡起的石头。”
  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泰斯立刻向空放处发射了一颗沙球。而这黄色小球也确实如他所说,飞了不到十步便掉在了地上,看起来这攻击除了方便,确实就和小孩子丢沙球一样。
  博肯列的脸已经被洗干净,看到这一幕的他若有所思,“虽然这沙球看起来并不太实用,但凭空射出沙球真的很帅。”博肯列纠缠了泰斯一会让他教教自己,但泰斯确实连自己都不清楚如何做到的,博肯列的装帅计划最后只能作罢。
  看着失去兴趣的博肯列走回了板车,泰斯拉起休息许久的骆驼,再次向北前行。红日提醒着旅人已是黄昏,北面是一片荒野,从远处望去,红日下只能看见他们一行的黑色剪影,随着时间流逝,黑影不断拉长。